一、发布与实施
- 发布机构:该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9日。
- 实施日期:2025年5月1日。
- 替代标准:GB 17945-2010。
二、标准制定背景与目的
-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各类建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确保这些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有效作用,需要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
- 目的:该标准旨在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和使用,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疏散指示和照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A型、B型消防应急灯具,指示状态可变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多信息复合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A型、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A型、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独立型、集中型、区域型、集中区域兼容型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
- 更改了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术语和定义。
- 删除了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终止电压的术语和定义。
- 更改了系统分类和消防应急灯具分类。
- 增加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分类、应急照明控制器分类。
- 系统应具有应急启动功能、应急状态保持功能、复位功能、自检功能、重复转换功能。
- 灯具材质要求:A型灯具不接地。
- 蓄电池要求:不应采用钴酸锂、三元锂及其他含钴元素的锂离子蓄电池;自带电源型灯具不应采用铅酸蓄电池;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采用锂离子蓄电池。
- 过负荷保护的整定电流要求:回路额定工作电流≤6A时,保护整定电流≤2倍的回路额定工作电流;回路额定工作电流>6A时,保护整定电流≤1.5倍的回路额定工作电流。
- 设备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0%~120%的范围内应保持正常工作。
- 应急转换电压设定值为额定工作电压的60%~80%,恢复电压设定值≥应急转换电压设定值,且≤额定工作电压的80%。
- 灯具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室外安装或地面安装为IP67;自带电源B型灯具为IP65;集中电源B型灯具为IP34;其他灯具为IP30;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为IP33。
- 灯具光源的控制功能要求:集中控制型灯具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或通过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控制,或连锁控制;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灯具在主电源断电5s内自动点亮,主电源恢复后20s内自动复位。
- 自带电源型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 自带电源型灯具充电回路应设过负荷、短路和过充电压保护装置;放电回路应设过电压、过负荷和短路保护装置。
-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灯具应具有自复式试验和控制关断应急工作输出功能。
- 灯具状态指示灯设置要求: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灯具的主电状态为绿色,充电状态为红色,故障状态为黄色;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灯具的电源状态为红色,故障状态为黄色;集中控制型灯具具有绿色通信状态指示灯。
- 灯具的电源要求: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电压等级应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箱的输出电压一致。地面安装的灯具应采用集中电源供电,工作电压≤36V。
- 灯具的光通量及发光效率要求。
- 自动应急启动、一键启动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复位功能等。
- 增加了试验项目,如外观、主要部(器)件、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拉扭力、材质、碰撞(运行)试验、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等。
- 删除了部分试验项目,如充、放电耐久试验、冲击试验等。
- 对标志的耐久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等进行了更改。
- 增加了“疏散专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要求。
四、标准实施与监督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
-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五、意义与影响
-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 对推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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