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208.2-2001是关于地震现场工作的一个国家标准,全称为《地震现场工作第二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标准背景与目的
- 背景:地震是威胁人类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地震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筑的破坏和倒塌。尤其在强余震的情况下,随意居住不安全房屋还可能造成二次灾害。
- 目的:为保障灾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地震应急期间需要快速、及时、高效地做好受震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工作。
二、标准范围与适用对象
-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震后地震应急期间,在预期的地震作用中,对受震建筑进行安全鉴定。
- 适用对象:在抗震救灾应急期,急需恢复使用或在使用的建筑;用作救灾避难场所和危及救灾避难场所安全的建筑;生产、贮藏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建筑;抗震救灾重要的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等。
三、鉴定内容与方法
- 鉴定内容:依据抗震设防能力和地基失效理论,对震损后原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评判,对预期地震作用下的建筑安全进行鉴别和评定。
- 鉴定方法:采用基于专家经验的主观定性快速评价方法,对单体建筑进行快速鉴定。主要通过现场目测震损情况、查阅建筑档案和震害预测结果等资料、询问用户该结构的震前状况和以往震害经验,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四、鉴定结果与分类
鉴定结果:受震建筑安全鉴定的结果分为安全建筑和暂不使用建筑两类。
- 安全建筑: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原抗震设防能力等因素,将安全建筑细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中,甲类建筑为救灾避难中心和指挥部等;乙类建筑为生产、贮藏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地震时不能中断使用的建筑和在地震应急期有大量人员活动的公共建筑;丙类建筑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丁类建筑为除上述三类之外的其他建筑,也称一般建筑。
- 暂不使用建筑:不符合本标准条款有关要求的建筑物,应鉴定为暂不使用建筑。对暂不使用建筑进行应急排险后,可按受震建筑进行安全鉴定。
五、标准状态与实施
- 标准状态:该标准现行有效。
- 实施日期: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
- 转化情况:根据2017年第7号公告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自2017年3月23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GB/T 18208.2-2001标准在地震应急期间对受震建筑进行安全鉴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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